一、年度跟踪审查流程
按照国家法规,“伦理委员会根据项目风险批准定期跟踪审查频率,时间不超过12个月”,所以医院伦理委员会下发的伦理初审批件上有写明:批件有效期及定期跟踪审查频率。研究者应在批件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,按照医院伦理委员会要求递交“定期/年度跟踪审查报告”,申请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项目实施时间延长。
具体流程如下:
1.整理研究者档案。一般应包含研究方案、研究合同(如有)、知情同意书或免知情同意申请(两者必须至少提供一种)、研究病历/病例报告表/数据采集表/调查问卷(数据采集文档至少提供一种)、组长单位科学性审查批件(如有)、本中心科学性审查批件(2024年及以后立项的横向课题必须提供)、组长单位伦理审查批件(如有)、本中心伦理审查批件(必须提供)、受试者筛选入选表、受试者鉴认代码表等。
2.项目组自查。项目组质控员自查所有的床研究资料的一致性、真实性、可溯源性以及完整性。
3.研究机构核查。联系临管办预约现场核查所有临床研究资料,联系电话:0731-83928567。
二、暂停、终止审查流程
临床研究的暂停和终止可发生在研究的任何阶段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1. 研究者主动申请暂停或终止流程
研究者主动申请暂停或终止临床研究时,需第一时间向医院临管办和伦理委员会报告并详细说明申请原因。待获得管理部门同意后,研究者须即刻通知合作单位、研究参与者、资助方等所有相关方,确保信息及时传递。
2.干预性研究暂停或终止的特别规定
针对暂停或终止的干预性研究,应即刻停止新的研究参与者入组。若已有参与者入组,医疗卫生机构与研究者需及时通知当事人,并在病例报告表(CRF)中完整、准确记录研究暂停原因。同时,务必保障研究参与者获得适当治疗与随访服务,切实维护已入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。
3.观察性研究暂停或终止的善后管理
对于暂停或终止的观察性研究,研究者需制定系统全面的善后处理计划,涵盖数据管理、样本妥善处理以及参与者知情权保障等关键环节,确保研究收尾工作科学、有序。
4.临床研究暂停后的重启流程
临床研究暂停后,若研究者计划继续开展研究,需在妥善解决导致暂停的问题后,制定详细的重启计划。随后,分别向医院临管办和伦理委员会提交重启研究的申请,在取得书面同意文件后,方可正式重启研究工作。
5.暂停或终止后的报告与记录要求
临床研究暂停或终止后,研究者应完整记录暂停或终止原因、具体处理措施以及研究阶段性结果,形成规范的暂停或终止总结报告,并提交至医院临管办审核存档,为后续研究评估与管理提供详实依据。
6. 信息系统更新要求
临床研究出现暂停或终止情形时,研究者需及时在相关管理系统中更新临床研究信息,确保研究状态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,便于各方实时掌握研究动态。
三、审查资料提交
1.项目进行阶段审查(修正、违背、安全事件、定期跟踪审查、暂停、终止等)相关表格模版,见附件。
2.登录//ctms.tonoinfo.com/(2025年11月以后提交立项申请的项目)或者//ethics.tonoinfo.com/(2025年11月以前提交立项申请的项目)递交相应审查资料。